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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,悲剧啊!你们还是人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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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22 21:56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付婷报道:南昌一对90后在校大学生未婚先孕,因害怕家人和学校知道,在宾馆生下女婴后,两人当即用掐女婴颈脖、用一次性筷子捅刺女婴咽喉和头部等方式将婴儿杀害。10月21日,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,以故意杀人罪,分别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7年和2年。

担心未婚生子丢人起杀心

经查明,班某某,男,1994年出生,次某某,女,1993年出生。两人来自同一地区,系高中同班同学。2012年9月,两人双双考入南昌某学院本科预科班后,开始恋爱。2013年9月开学返校后,次某某告诉班某某自己可能怀孕了,班某某陪次某某到医院检查,确诊次某某已中期妊娠,怀孕6个月。随后,两人向医院提出引产,医院告知需经监护人或学校同意才能引产。因害怕家人和学校知道此事,两人商定待小孩生下后将其弄死扔掉。

宾馆内杀死女婴后弃尸

2013年12月10日中午12时许,预感要分娩的次某某在班某某的陪同下,来到学院附近的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。16时许,次某某在该房产下一活女婴。两人当即用掐女婴颈脖、用一次性筷子捅刺女婴咽喉和头部等方式将婴儿杀害。之后,班某某出门借来剪刀将脐带剪断,并将女婴尸体弃于卫生间的垃圾桶内。次日23时许,两人将装有女婴尸体、胎盘的塑料袋扔至宾馆附近的公共厕所旁。经鉴定,班某某、次某某系该婴儿的生物学父母,死者无名女婴系被他人勒颈窒息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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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0-22 21:56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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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22 23:15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对年轻人现在这类行为,只路过,不做任何评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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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0-23 06:29:1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人性皆无,猪狗不如!还大学生呢,简直两畜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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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0-23 15:08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哎,很是无语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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