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人为你帮忙摔伤 你怎忍心不予赔偿
他人为你帮忙摔伤 你怎忍心不予赔偿
登封市法院判决被帮者支付帮人者人身损害赔偿
登封市民何某为迎接女儿回家,松开正在扶的梯子,致使义务为他安装电路的张某从梯子上落地摔伤。近日,登封市法院判决何某支付张某人身损害赔偿23350.47元。
2012年11月12日,何某让张某帮忙,为其家庭安装室内电灯线路。当天下午2时张某开始工作,何某在房间内给张某扶梯子,可是正当张某全身心安装电路时,何某听到女儿从外面回来的声音,就撒手离开去迎接女儿。由于地面光滑,梯子滑倒致使张某摔在地上,经诊断张某的右腿为右胫腓骨开放粉碎骨折,何某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拒与张某协商,何某起诉到登封市人民法院,法院经审理认为,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,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,本案被告何某作为被帮工人,依法应对原告张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,基于此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登封播报 刘少利
通讯员 赵晓敏 孙世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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